访谈主题: 强化路网运行监测 增强服务公众能力
访谈嘉宾:甘肃省公路局总工程师 李福林
访谈时间:2019-09-26 17: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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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省公路系统全体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防范安全事故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和《甘肃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18〕12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8年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交安监〔2018〕19号)要求,结合全省公路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省公路系统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实施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生产一线、贴近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标语见附件2),促进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项指标”持续下降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与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公路系统各单位同步开展,并贯穿全年。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省属各公路管理局、省公发集团负责人要深入单位养护生产一线单位和重点企业单位进行对口宣教,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发展理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学者重点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大政方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在全省公路系统落地生根。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一是组织领导“6.16”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省公路系统各单位要利用基层单位、企业、场站、施工现场、服务区和收费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关公路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养护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常识、应急救援、自救互救方法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决群众关心的有关公路通行环境安全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组织和指导下属各单位、施工企业开展相应活动。二是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系列活动。重点宣传全省公路系统各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推动安全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深度挖掘常年坚守安全生产一线的优秀基层安全管理干部和善抓安全生产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先进事迹,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大规模、多角度立体宣传,使先进典型的宣传走进基层、走向社会。采取内外联动的方式,借力造势,主动邀请中央及省级媒体深入一线进行体验式采访,集中报道各类先进典型,力求全省公路系统的先进典型“上大报、上头条、上专题”,形成强大的正面典型宣传声势。三是积极参加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1号)统一部署,组委办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网络宣传教育活动,省属各局、局直单位、公发集团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登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或关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微信了解活动详情并广泛参与(官网网址和官方微信二维码见附件4)。参赛作品请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局安监处。
(三)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系列活动。省属各公路管理局、省公发集团要督促管养范围内尤其是公路建设、养护企业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真真做到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深入查找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系列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步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省安委办、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安排,全省公路系统各单位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努力提升教育培训与养护生产工作实际的结合度。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网站等媒体的特点,坚持同一内容多媒体产生、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努力做到“培训对象在哪里,教育培训就覆盖到哪里”,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覆盖面,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重点要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省公路管理局将在活动开展期间,下发省安委办制作的事故警示教育片。省属各局、局直各单位、省公发集团要开辟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栏目,通过警示教育,重现事故画面,重温惨痛教训,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天播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片的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双微平台及门户网站、电视媒体等各种手段,大力宣讲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等。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省属各公路管理局、局直各单位、公发集团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多单位协同配合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共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结合公路养护风险特点督促并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专项应急演练,省公发集团要组织各下属单位、在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开展多项应急演练,要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各单位要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普知识等,通过有奖竞答、风险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一线劳务作业人员,区分层次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要广泛发动所在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省安委办借助“甘肃安监”微信公众号、每日甘肃网、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等平台开展的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答题有奖竞赛活动。
(七)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等系列活动。省属各公路管理局、公发集团要紧紧围绕公路建设和养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具有较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理念引导作用的安全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比赛,作品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生动反映全省公路系统各单位、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各单位的创作作品不应低于3篇(幅)。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从6月1日至12月31日结束,在全省公路系统同步开展。
(一)“一带一路”专题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好的做法和经验,提炼归纳,争取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以此来督促各单位和相关企业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救援的自豪感和荣誉感,通过积极广泛宣传,为推进“一带一路”甘肃黄金段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安全责任专题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情况,探讨深化安全监管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的新举措,深入调研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掌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三)科技强安专题行。各单位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专项行动;鼓励全省公路系统各单位及公路工程管理单位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指导推动各有关单位推进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公路养护生产全体从业人员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依法治安专题行。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消防日等活动,对本单位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并主动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推进全省公路系统各单位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五)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专题行。全省公路系统各单位要深刻总结全系统在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推进落实的工作成效,深度挖掘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做好宣传,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曝光。
四、活动要求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省属各公路管理局、局直各单位、省公发集团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要将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各单位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检查,务求实效。为使2018年全省公路系统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公路管理局成立由局长杨碧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活动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检查工作或参加活动不少于1次。
(二)督导考核要严格。全系统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平时认真检查督导落实,半年和年终要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具体按照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考核评分表(见附件5)所列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信息报送要及时。各单位要确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联络员由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情况的跟踪调度、资料收集、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于5月25日前要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方案及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3)报送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局安监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联络员于每周四下午16时前将本单位一周内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汇总整理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遇到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6月29日前要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和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局“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省厅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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