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 强化路网运行监测 增强服务公众能力
访谈嘉宾:甘肃省公路局总工程师 李福林
访谈时间:2019-09-26 17: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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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G213线合作至郎木寺段公路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G213线合作至郎木寺段公路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G213线合作至郎木寺段公路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甘肃省公路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 联系人:庞恺;联系电话:15002599283;电子信箱491239711@qq.com;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滨河东路743号;邮编:730030。
附件:
1.《G213线合作至郎木寺段公路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G213线合作至郎木寺段公路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