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管理公路建设正文

甘肃省公路管理局关于G312线清泉至七墩段公路改建工程增加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批复

日期:2018-07-13   |  来源:   |  浏览: 次
 

甘肃省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G312线清泉至七墩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请示》(甘公发集〔201866号)收悉。根据《省公路管理局设计变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甘公建〔201869),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增加G312线清泉至七墩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615.88万元。

二、核准追加设计变更费用615.88万元,从清七路项目预算结余中列支,并列入工程决算。

三、请你公司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