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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夏河至青海同仁公路改建工程监理延期服务费等遗留设计变更的批复

日期:2018-07-06   |  来源:   |  浏览: 次
 

夏河县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夏河至青海同仁公路改建工程设计变更的报告》(夏政发〔201745号)、《关于夏河至青海同仁公路改建工程支线2路段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报告》(夏政发〔201873号)收悉。根据《省公路管理局设计变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甘公建〔201855),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养护工区位置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施工监理服务期由20163月延期至20178月,根据延期合同,同意增加延期施工监理费70万元。

二、根据夏河县城镇规划,对大夏河中桥进行了加宽、桥梁上下游河道防护设施根据河道规划补充,渡槽进出口形式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及征迁情况调整、拉卜楞寺讲经大会期间,根据安保要求,对原有旧路进行整修,新增标志标牌、护栏以及连续强降雨造成的水毁修复完善等原因,进行补充设计,根据委托合同,同意增加设计费合同金额25万元。

三、根据合同,同意增加竣()工验收检测费金额15.674万元。

四、核准追加以上设计变更费用1106740元,从夏同路预算结余中列支,并列入工程决算。

五、鉴于夏同路支线2位于夏河县城东区,原设计已不能满足县城规划需要,会议审议同意由夏河县住建局对夏同路支线2重新设计后按照市政道路进行实施,预算费用约1098.9237万元,具体施工图由夏河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批复,并组织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支线2重新设计后需增加的费用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资金纳入项目成本,资金数量以批复造价为准。

六、请你单位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加强工程管理,注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确保施工安全,并做好缺陷责任期内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