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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名    称: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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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 2022-02-23 信息分类: 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GS0018-GK115-20220608-000012 信息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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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全省公路系统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主要承担全省路网和农村公路建设初始规划、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行业文明建设等工作,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实行行业指导。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党办、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建设管理处、财务资产管理处、人事劳资处、安全监督处、科技信息处、审计处13个副处级职能处室和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等工作部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后勤服务中心、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省交通运行(路网)检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四)公路系统省属单位

全省省属公路发展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共158家,其中省属公路发展中心14家,所属基层事业单位144家(应急保障与路网监测中心(副处级建制)、高速公路养护所、试验检测室和后勤中心各14家,公路段86家,七道梁隧道养护所1家及甘肃公路博物馆1家)。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单位收支包括全省公路系统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528267.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92亿元,增长51.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共安排了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的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94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2520.74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528267.9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7.92亿元,增长51.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共安排了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的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和21年相比项目支出增长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747.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6934.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0100.38万元,减少59.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所有燃油税返还资金用于项目支出,全省公路系统机关及后勤中心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其余人员纳入燃油税养护支出管理,人员供养结构发生变化。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58812.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16亿元,增长100.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所有燃油税返还资金用于项目支出,全省公路系统机关及后勤中心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其余人员纳入燃油税养护支出管理,人员供养结构发生变化,此外,2022年增加安排了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的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和21年相比项目支出增长较多。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2个,主要是公路建设、政府收费公路养护、修缮及其他支出经费。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6个,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维修项目(日常养护维修)、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工程项目、业务费、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重点公路建设资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补助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5.5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0.69万元,减少57.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严控“三公”经费相关工作,同时2022年按所有燃油税返还资金用于项目支出,全省公路系统机关及后勤中心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其余人员纳入燃油税养护支出管理,人员供养结构发生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9.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31.50万元,减少59.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严控“三公”经费相关工作,同时2022年按所有燃油税返还资金用于项目支出,全省公路系统机关及后勤中心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其余人员纳入燃油税养护支出管理,人员供养结构发生变化。

4.培训费73.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0.19万元,减少35.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严控“三公”经费相关工作,同时2022年按所有燃油税返还资金用于项目支出,全省公路系统机关及后勤中心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其余人员纳入燃油税养护支出管理,人员供养结构发生变化。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175.0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52.2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62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99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110.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26.9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43208.65万元。共有公务用车编制数81辆,实有车辆81辆。单价100万以上设备169台,净值13000.26万元。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5990.8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42520.74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5045.31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预算项目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工程项目、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维修项目(日常养护维修)、业务费、政府收费公路养护修缮及其他支出经费、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重点公路建设资金、公路建设、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补助资金。

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工程项目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养护质量合格,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符合要求,确保当年国省干线公路基本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维修,保证国省干线公路运营健康发展。提升公路养护治理能力,保持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良好的技术状况,完成年度省养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及部分桥隧检测工作,出具检测评定报告,为公路养护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更好地为公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服务。项目年度预算金额46534.23万元,包括小修保养、水毁抢修、汛期保通保畅和普通干线公路抢通和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0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单位绩效目标和年度部门预算同步编报,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季度对所有项目执行进行绩效指标和执行率“双监控”,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省财政和省厅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相关工作,对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下达的各项目支出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将年度绩效自评结果和部门决算同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通过绩效自评,为下一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落实工作责任的抓手,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二)2022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工程项目、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维修项目(日常养护维修)、业务费、政府收费公路养护修缮及其他支出经费、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重点公路建设资金、公路建设、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补助资金,涉及财政支出563467.86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420947.1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42520.74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32、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33、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34、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7、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9、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0、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1、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2、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3、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4、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抚恤金(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6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6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2、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63、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64、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甘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