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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名    称: 甘肃省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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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 2023-03-14 信息分类: 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GS0018-GK115-20230314-000017 信息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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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公路系统内部路网运行监测管理。

2.负责公路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维护及公路路况信息发布。

3.统筹协调全省公路系统突发事件处置及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全省公路系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4.承担公路养护工程的试验、检测,参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调度全省公路养护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中心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科、技术管理、路网监测科、财务资产科、国储中心运维部六个部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单位收支包括中心机关所有预算情况。其中:收入预算5846.36万元,支出预算5846.36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5846.3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884.79万元,增长17.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甘肃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开办费;二是新增甘肃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运维费;三是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检测费预算增加。具体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0.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0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6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5846.3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820.7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99.10万元,增长48.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甘肃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开办费;二是新增甘肃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运维费;三是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检测费预算增加。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2.87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5696.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1.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0.7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540.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3.47万元,增长1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中奖励金标准由2022年的人均2.08万元调整为人均3.1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780.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35.63万元,增长92.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甘肃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开办费;二是新增甘肃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运维费三是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检测费预算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工程项目、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3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定额数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4万元,下降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数相应减少。

4.培训费2.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增长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以往年度疫情影响未开展的培训在本年度开展。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4.3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9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79.6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439.6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办公用房由后勤服务中心核算管理)。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编制4辆,实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核算管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102.41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18.3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500.0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1.55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资金250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路面、桥梁、隧道(土建结构)进行技术状况评定检测。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规范及文件要求,准确掌握公路技术状况,为公路养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并作为评价和考核各公路养护单位养护管理成效的依据。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年初设置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根据省中心批复下达的预算为年度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提供根本遵循。每年1-6月份和1-9月份两次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完成绩效自评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办法相关规定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对本年度下达的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上报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中心总体绩效指标分值100分,实际得分98.89分,等级评定为“优”。涉及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工程项目,业务费,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政府收费公路养护、修缮及其他支出经费4个项目,项目资金3560.89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资金。通过自评,4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一是通过绩效自评,为下一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借鉴,推动单位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二是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和过程控制的参考依据。绩效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上报省中心。通过中心网站和单位公示栏等途径,与批复的部门决算同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养护工程项目、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业务费、政府收费公路养护、修缮及其他支出经费,涉及财政支出5280.68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278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250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2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反映用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车辆购置税中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8、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1、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2、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3、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51、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53、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4、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55、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附件:1.甘肃省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甘肃省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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